1.个人出租和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用于收集赌博网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的意见》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 85号)规定,出租、出借、出售、申请银行账户(含银行ka)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有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在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的非柜台业务和所有支付账户业务,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个人参与“跑分”项目的本质是出租、出借账户,存在资金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帮助犯罪等风险。
案例1:用于赌博网站收款的租赁贷款收款代码受到处罚
2025年3月,李看到了“30元一天”租用的微信收款码信息,被网上佣金的利益所诱惑。他按要求在“跑分平台”上传了自己的收款码,并支付了保证金。之后,“跑分平台”向赌博网站提供了小李的收款二维码。最后,公安机关查获了“跑分”平台,李因诈骗罪共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2:向罪犯出售银行ka,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7月,一名男子在一所中学门口申请了一张银行ka。洪向他出售了7张银行ka,非法获利3500元。此后,该男子因收取和转移赌博资金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洪还因向罪犯出售银行ka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二、个人通过地下银行将资金转移到境外赌博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交易的,应当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擅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买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3:通过买卖外汇赌博受到处罚
2018年2月至5月,钱在海外赌博活动中通过地下银行非法买卖外汇8.87万美元。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构成非法买卖外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1.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
三、犯罪团伙将银行ka和账户转售到海外赌博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申请赌博刑事案件详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银行ka和账户转售到海外赌博网站,涉嫌为赌博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犯罪团伙收购企业银行账户,为赌博网站和欺诈活动提供资金服务
202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监测发现王在银行开户行为和交易活动异常。经过分析判断,发现交易账户团伙赵等44人通过注册不同企业在银行开立了155个企业账户,用于收集海外赌博网站和诈骗活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的线索,公安机关逮捕了15名犯罪嫌疑人。
案例5:犯罪团伙采取刑事措施收购银行ka和支付账户收款码,为海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
自2019年以来,李某多次向亲友借用支付宝和微信收款二维码,并将其提供给海外赌博网站转账。2025年后,李某军又向亲友收购了一套完整的银行ka(包括:银行ka,U盾牌、手机电话卡)并转售给境外犯罪分子。经调查,李某军还发展了6人下线开展上述非法活动。目前,7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四、非法“四方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赌博刑事案件详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信、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共犯论处。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6:非法“四方平台”采取刑事措施,利用银行账户为赌博网站提供收款服务
2019年1月,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开立400多个支付账户和近20个员工个人账户,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收付渠道,收取手续费。三个月内非法资金流入达到34亿元,最终被广东省公安厅侦破,并采取刑事措施。
案例7:非法“四方平台”通过话费充值为赌博网站提供收款服务
2019年9月,一家非法的“四方平台”公司利用在线支付平台将赌博资金交易包装成电话充值等正常交易订单,完成资金转移,涉及26亿元的赌博资金。后来被广州市公安局破获,相关人员采取刑事措施。
案例8:非法“四方平台”通过二维码为赌博网站提供收款服务被抓获
自2019年以来,刘等8人搭建了钱多多、钱宝等非法支付平台,帮助海外赌博网站结算,每天收取100多万元。2025年2月,刘等人被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逮捕,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涉案嫌疑人106人均采取刑事措施。
五、银行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
根据《银行ka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严格按照“谁开户(卡)谁负责”和“谁负责用户(商户)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客户(商户)管理的主要责任。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案例9:商业银行因非法为赌博网站提供条形码支付服务而受到处罚
2025年6月,由于交易风险监控机制不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某银行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等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条形码支付服务,并处以320多万元罚款。
案例10:支付机构因特约商户将网上支付界面转移到赌博网站而受到处罚
2018年8月,一家支付机构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检查国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4000多万元;2019年4月,一家支付机构因网络支付界面监控不到位,中国人民银行警告特约商户将网上支付界面转售或挪用到赌博等非法网站,并处以13万元以上???。
六、犯罪分子将POS机移到国外,在赌场套xia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本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利用POS机为赌徒套xian,涉嫌非法经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