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代理POS机
1、首先用户打开浏览器,并进入POS机网站。
2、其次用户在其主页面点击代理选项,并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信息。
3、最后用户在该页面点击下方的申请选项即可。
POS机代理怎么做?
随着银行信用ka的大量发行,POS机代理行业成为一个收益不错的管道行业,目前,大量的精英白领都面临着高负债率,需要靠信用ka倒卡来维持日常消费现金平衡,也就说,每个月都要倒一轮信用ka解决还款问题。假如把POS机推广给他们使用,就可以稳定的赚取交易分润,在这里,POS机相当于高速公司的收费站,客户刷卡就有钱赚,在这个行业3、5年的代理,每个月都有十万、百万以上的收入。
虽说这个行业赚钱,但却存在着各种套路风险,尤其新手代理,因为机子代理好的政策都是和订货量直接挂钩的,订货量越大,结算费率越低,获得的分润也就越高。但对于刚刚入行的代理,往往没有那么大的实力拿大量的货,就会比较市面上的POS机代理政策,盲目追求高分润、高返现的政策,这样就免不了被套路的风险。
因为发卡行和银联的固定分成比例,能给支付机构的收益就那么多,支付机构再给代理商的分成实际上没有多少,代理就只有靠大量的铺货来提高交易量增加分润收益,再一层一层的给下级代理,自己的收益更少了。所以,不良上家套路下家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利用高分润高返现吸引小代理拿货,或克扣分润、或强制拿货等等。如此,一些满怀憧憬的小白刷卡器代理,没做多久,白白交一笔学费后离开。
那么,打算进入POS机代理行业的新手怎么选择规避这些套路风险呢!又怎么选择靠谱的上家呢?
目前市面上存在两种POS机代理模式:一种是传统代理模式、另一种是新型的合伙人代理模式,下面就聊聊这两种模式怎么选择问题。
①传统代理模式
这种模式也就是层级代理模式,总部直签一代、二代、三代等等一层一层的发展下级代理,支付总部把分润发给直签的一代,一代再发给二代、分润一级一级的下发。
传统模式,分润的风险就非常高,一旦有任一级不发分润,这个级别以下的整个链条就全部出问题,不管你给上家关系再好,也没有办法左右上家的上家不出问题。
传统模式,压货风险也非常高,总部直签需要一定拿货量才能成为一代,往往几千台,达不到拿货量只能签二代、三代等,但是考核时间是有限的,一般为3个月,不如不激活需要补交POS机款,规定时间激活则POS机免费或优惠,这样一级一级的就都会制定政策按拿货量给相应的补贴政策,同样,任一代出问题,整下链条也会,分润拿不到,货也压了一堆,做的越大损失也就越大。
那么,传统代理还能干吗?当然有一定实力,可以签总部,虽没有停发分润的风险,但庞大的铺货量考核还是要很强大的团队实力的。没有能力做一代,也最好签二代,层级越少,风险也相对较小。传统模式,靠谱的上家最重要。
②新型合伙人代理模式
这种模式开发代理很简单,一般通过App注册认证代理商,再通过线上或线下分享自己的二维码给别人注册自动成为你的代理,做起来简单,门槛极低,甚至拿一台POS机也能走代理模式,自己刷卡自己拿分润,也相于使用低费率,节省点刷卡手续费。
这种模式好处也非常多:

1、代理拿货不通过上家,直接从总部拿,没有一级级的压货风险。
2、根据自己实力拿货,推出去了再采购,真正的低成本创业,尤其适合新手操作。
3、分润也有总部直发,交易实时或按日结算,收入看得见,提现灵活,无停发分润风险。
4、打破传统代理层级束缚,团队交易量级差分润,更有利于发展团队作战。
5、政策统一、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以上对比,不难看出新型合伙人模式更容易做,解决了传统代理模式痛点,大大降低了POS机代理门槛,真正成为大众创业的新模式,建议新手代理选择这种模式,虽然政策不是最好的,但赚到的确是实实在在的,政策再好被套路了,同样是白费功夫不是吗。
怎么做POS机代理?代理哪家POS机比较好?
请慎重选择。建议选择长期有稳定费率,无其他费用,不需要买货,买断的
二、电子商务平台代办POS机
成都多家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京东等也提供POS机代办服务。用户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POS机代办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身份zheng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电子商务平台代办POS机服务费用相对较低,一次性设备费、月租主机费等均为免费,交易手续费也相对较低。
总之,成都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详细需求选择不同的申请POS机方式。商业银行申请费用相对较高,但服务较为专业;移动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申请费用相对较低,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法律分析:给别人代办POS机不违法,但是使用POS机恶意自己刷卡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ka**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庞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ka,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zheng证明骗领的信用ka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ka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ka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ka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